《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旨在通过科学的测试和评价体系,全面考察和提升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该标准由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领导实施,各级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指导与监督,学校具体负责执行。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1)《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施,确有困难不能在2007年实施《标准》的学校,须请示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同意后可以延期至2008年实行。
一,《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实施工作在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的领导下,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体育行政部门指导,学校组织实施。二,《标准》的组织实施工作在校长领导下,由学校体育教研部门,教务部门,校医院(医务室),学工部门,辅导员(班主任)协同配合共同组织实施。
肺活量:女生2000毫升及格,3400满分。男生则3100分及格,5040满分;坐位体前屈:女生6厘米及格,25满分,男生7及格,29满分;立定跳远:女生151厘米及格,207满分。男生,208及格,273满分等。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及格线为60分。评分规则是将各评价指标的得分加总,满分为100分。根据最后得分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等级:86分及以上为优秀,75-85分为良好,60-74分为及格,而59分及以下则判定为不及格。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评价指标如下: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分为良好,60.0~79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第八次全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结果显示,自2014年以来,我国学生体质健康达标优良率总体呈上升趋势,6—22岁学生体质健康达标优良率为28%,初中生上升最为明显。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100分与附加分20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 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 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 小学的加分指标为1分钟跳绳,加分幅度为20分。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将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分为四个等级: 90.0分及以上:判定为“优秀”。 80.0~89分:判定为“良好”。 60.0~79分:判定为“及格”。 59分及以下:判定为“不及格”。
卫生部和教育部联合发布的通知,编号为卫医发〔2008〕37号,旨在指导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卫生厅局、教育厅(教委)关于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的管理工作。这一举措是响应《***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重要步骤,以确保中小学生的健康和体魄得到充分关注。
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第一条 为提高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深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测试和考试制度改革,完善学校体育工作评价机制,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体质健康测试的公示时间并未明确指定。教育部办公厅在2014年关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中说明,各地需依据《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开展相关工作,包括公示、反馈与评价。
本标准的修订坚持健康第一,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4〕3号)有关要求。
关于教育局关于学生健康,以及教育局网站学生健康监测台账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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